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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处

姓名:刘庆

职务:回迁安置处  处长

职责:负责推进全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督促全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做好市管棚户区安置小区的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市管棚户区安置小区资产移交等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全市城中村、棚户区安置小区房屋的分配、处置工作;负责督促回迁安置小区移交社会化管理;负责城市更新回迁安置的协调推进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9-6132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