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签发人:刘强
市城改函〔2023〕16号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的复函

乔备战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二马路周边城市更新建议》(第0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曲江大明宫保护办了解,二马路周边区域属于曲江大明宫保护办管理范围。根据《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工作,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并承担主体责任。涉及区县人民政府职责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因此,二马路周边区域的城市更新工作应由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许毅 电话:1552959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