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的复函
李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推进我市城棚改遗留项目的相关建议》(第01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落实机制的建议
2007年8月,西安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政府直属正局级部门—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2009年市城改办被确定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采用由市政府将市建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相关管理职责交由市城改办承担,规划、土地部门外派双管处室的办法,实行一站式办公。2019年,西安市机构改革后,市城改办更名为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城改事务中心”),负责全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为妥善处置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我市于2021年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市资源发),同年,各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西安市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试行)》,明确规定了我市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各项内容的牵头单位及责任主体。
二、关于组织管理问题
2007年8月,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正式成立,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由相关部门授权,集中办理改造范围内计划、立项、征收补偿、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并由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派驻三个处室办理立项、规划、土地建审等手续。各区、开发区也相继成立工作机构,为改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9年2月,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根据《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改为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仍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承担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建设、房屋管理等行政职责分别划入市行政审批局以及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2019年底,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城市的领导,强化市级统筹、区县和开发区落实的责任体制,推进建设管理重心下移。市级部门负责土地一级市场和规划管控工作,区县、开发区负责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建设审批、房屋预售、项目监管、工程验收及公共配套设施的接收和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项工作是在市资源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的市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负责。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处置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成立相应区级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处置中的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回迁安置、手续办理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城棚改项目推进情况
(一)扎实开展“保回迁”专项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回迁工作安排部署,由我中心牵头协调129个项目安置房建设、回迁安置和验收销号等工作。一是已成立“保回迁”工作专班,负责统筹“保回迁”工作,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二是初步研究拟定了我中心《开展“保回迁”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考核工作方案》《包抓督落工作方案》。三是市级3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按照“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协调、相关处室具体包抓督落”制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截止目前,129个项目中,11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占89.1%;14个项目未按计划推进,占10.9%。
(二)集中开展遗留问题处置。一是切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实施定期巡查、实时掌握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完善城棚改处遗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加快手续办理的一系列措施,同时协调、完善具体细则和工作程序,项目手续办理进度整体加快。二是持续推进部分重点项目进度,组织涉及区和有关单位,对雁塔区潘家庄项目,新城区韩南、韩北项目等重点项目有关问题,统筹多方力量认真研究,进一步厘清解决问题思路。三是对在建安置房项目进一步梳理,实施定期巡查、实时掌握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力争三年内完成回迁安置。
(三)积极稳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一是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3月15日至18日,由副市长杨建强带队,城改中心相关人员随同,赴长沙、南京、上海开展了为期4天的考察调研,对三地城市更新基本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二是探索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路径,科学编制2023年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和前期计划。加强同住建部、省建设厅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报送我市工作等有关信息。协调加快构建“1+N”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委托建筑科技大学和陕西省城市更新研究中心,开展实施更新行动策略研究。三是更新项目有序推进。加快推进新城区幸福林带及周边城市更新;启动莲湖区大庆智路片区提升改造,莲湖数字出海产业园已建成投用;协调市财政局、市财金公司充分发挥城市更新百亿基金作用,3月30日,该基金举行启动签约仪式暨城市更新高峰论坛。
按照中省政策要求,以存量更新为重点,明确将主城区老旧小区、城棚改、低效空间产业升级,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提升等作为城市更新范围,鼓励微更新微改造。严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我市更新方向、范围、重点片区和规划指标。拓展更新融资渠道,在加大市区两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合理配置项目平衡用地,探索采用带方案捆绑出让等方式,实现土地一二级联动支持市场融资需求。建议成立市城市更新集团作为功能性国企平台,通过平台统筹推动,搭建政府与市场间的桥梁,建立与更新工作相适应的操作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今后对此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西安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周金旗 电话:82624223\1337925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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