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4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签发人:韩利敏
市城改函〔2022〕62号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44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肖亚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安市内建设历史文化标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该提案使我们的工作思路得到了极大的启发。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由我中心牵头负责扎实做好西安市城市更新工作,我们逐步探索形成“两保三高”(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特色文化、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城市更新工作理念,始终把“尽量还原保留老建筑”,“让文化融入城市肌理,留住城市文化的根和魂,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本工作原则予以坚持。

一、目前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中对历史文化、古城风貌的传承和保护政策规定。

《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从源头强调了更新项目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确定了城市更新规划中应包括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办法》第九条“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护。城市更新范围内涉及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城市更新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二、城市更新试点工作中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具体做法。

2021年11月4日我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易俗社、幸福林带、老菜场等3个项目作为示范项目上报住建部。 试点项目调研筛选期间,我中心根据《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年)》公布的保护名录,按照“原址保护、原貌修缮、活化利用”的原则,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规划设计、改善生态建筑、保障生活需求以及打造特色精品相结合,保护好历史建筑、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展现老城风貌等相融合。坚持西安特色,保留城市记忆,坚持应留尽留,及时的开展调查评估,不断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更新模式,最终确定三个试点项目,从目前效果看均较好的展现了历史风貌,做到了文化传承。

三、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中,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规划和远景目标。

西安市为了进一步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历史建筑等历史遗存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先后出台了《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已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30处,拟保护历史建筑103处,对比其他城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情况,仍有提升空间。我中心在牵头制定《西安市“十四五”城市更新规划》时,将“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作为基本的目标。

(一)城市更新规划中准确定位当前历史文化保护现状,查找差距,对比探索提升空间。

1、经前期基础实地调研,西安市中心区拥有3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北院门、三学街、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据统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存完整率与成都、杭州相比,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全市位于城区内及城市周边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约108平方千米,历史建筑点数量多,在建设与保护管理过程中多头管理、各类遗址范围广、行业力量不足等现实情况都加大了保护和建设协调的难度。

2、西安市文化资源开发和活化利用水平可进一步提升,城市国内外游客吸引力有待加强。旅游项目主要集中在明城区和兵马俑、大雁塔、大唐芙蓉园等知名景点,蓝田、五台等历史郊野空间、传统人文空间旅游人气不足;文创空间相对较少,主题也较单一,以工业遗产改造项目为主,现代时尚的文创街区、文化创意小镇、文创艺术村等形态仍待培育。

(二)在城市更新行动中,扎实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1、坚持西安特色,保留城市记忆。

围绕彰显西安十三朝古都、工业遗存资源丰厚等地方特色,坚持应留尽留。及时开展调查评估,梳理测评既有建筑状况,保留利用既有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保持西安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加强老旧工业遗存改造、修缮和利用。坚持低影响、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更新模式,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保持老城区自然环境,保留西安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2、优先保护历史文化。

按照“原址保护、原貌修缮、活化利用”的原则,突出明清、隋唐等历史特色文化,重点保护3片历史文化街区、42处历史文化地段、2项6处世界文化遗产、428处文物保护单位、30处历史建筑、41处古镇、47处古村、1020 棵古树名木及 8 处古树群,展现老城风貌。加快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调查普查、评估认定,逐步开展挂牌、测绘、建档等工作,探索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分等级进行保护或活化利用。加强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的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对具有代表性的工业旧址、军工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工业遗产进行保护。

四、关于进一步“建设历史文化标识”的措施。

(一)从项目立项起,重视“历史文化标识”的建设。

按照《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在我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建议进行论证时,若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将进一步关注保护方案。督促区县将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类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保护类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编制具体保护方案、更新实施计划。在各项具体方案计划中应突出“历史文化标识”的建设。

(二)会同文物管理、资源规划、城管执法、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标识”的设置方式和内容形式。

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规范和加强“历史文化标识”建设。向着“标识醒目、风格统一、具有古都特色”目标不断迈进。努力实现“历史文化标识”的导游讲解功能和古都靓丽风景“名片”的高度融合。

(三)集思广益,收集梳理,展现点位特色历史文化风貌。

一方面从历史、建筑、文化、人物、习俗等历史和文化资料进行整理。另一方面从走访、探访当地群众,进一步挖掘身边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故事,将我们西安优秀民间文化汇集提炼,通过“标识”的宣传平台,弘扬良好社会风尚。

(四)搭建平台,发挥市场力量,创建西安“历史文化标识”名片。

充分发挥社会文化媒体优势力量,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开展“历史文化标识”建设。参观学习其他历史文化名城的“标识”建设,形成具体西安特色的“历史文化标识”,将“标识”建设成我们城市更新和历史文物保护的靓丽名片。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科学规划设计、完善制度规定,不断重视“历史文化标识”的建设,提高历史老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质量,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今后对此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