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79号建议的复函
刘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安历史城区复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西安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对西安市“保护好古都风貌,统筹老城、新区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要求,我市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老城、新区发展,加速实现历史城区复兴。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背景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西安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西部大开发的核心城市之一,城镇化率已达到79.2%,城市发展从外延快速扩张转向内涵提质增效转变,加之通过城市体检,发现西安城市发展还存在城市生态功能亟待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有待加强、社区服务设施不足等问题。因此,西安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是落实国家城市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性机遇。
二、意见建议的回复
根据《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我市坚持将片区调查评估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片区的前提条件,通过片区调查评估查找城市发展的弱项、短板,找准阻碍城市发展的“症结”,研判片区实施城市更新的可行性,为科学划定城市更新片区、编制年度计划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以补短板、惠民生为重点,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促进产城融合。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坚持规划引领,以城市为依托,承载产业空间,优化城市产业空间布局,形成合理的产业集群;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机能活力。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科学有序推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实现城市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四是坚持西安特色,保留城市记忆。坚持应留尽留,保留利用既有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加强老旧工业遗存改造、修缮和利用,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保持老城区自然环境,保留西安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科学实施城市更新工作,加快构建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高品质城市发展格局,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综合功能提升的深度融合机制,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推动文化传承创新,重振丝路起点辉煌,打造丝路文化高地,提升中华文化魅力和全球影响力,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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