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对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18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赵建力代表:
您好!您在西安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手续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棚改项目相关手续遗留问题
2007年以来,我市通过实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不仅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有力促进了西安市经济发展。但随着我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深入发展,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市场的巨大改变,以及我市建设领域政策规范的不断调整,改造领域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突显,导致一些城棚改项目出现建审手续滞后等遗留问题。
为有效解决我市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级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处遗专题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强力推进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解决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处遗办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棚改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57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1〕188号)、《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市处遗办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政策,为我市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提供了政策依据,对项目常见的用地审批手续的完善、土地出让价款的补缴、规划验收或规划现状核实的开展、房屋竣工验收的开展、违法查处及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等手续办理问题,都制定了项目范围、办理条件、工作内容和处理程序,目前这项工作在市资规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进展顺利。
二、全市城中村改造完成的集体资产问题
2019年西安市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后,原市城改办各项行政职能移交给了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不再承担你所建议的“城中村改制后的集体资产”指导发展的业务工作。但我中心不忘初心,将你的建议转告给指导经济发展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并在适当场合向市级领导争取呼吁“城中村改制后的集体资产”的扶持政策,维护集体资产和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和城市更新工作出谋划策。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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