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签发人:王红武
市城改函〔2024〕7号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民盟西安市委员会:

贵盟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建议》(第16号提案)我中心收悉。经过深入学习研究,我中心认为提案具有建设性价值,有利于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我市城市更新基本进展情况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申报、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及片区“先行先试”等工作。2021年11月5日,被列为第一批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三个方面,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试点工作。一是政策保障。2021年10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研究城市更新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改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三是编制规划。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西安市城市更新“十四五”规划》。四是年度实施。指导各区、开发区提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建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形成西安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五是部门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围绕“1+N”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结合自身职能,正在加快制定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例如:市资规局起草了《西安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提案采纳情况

(一)对提案建议“创新融资模式”采纳

按照《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相关要求,我市积极构建城市更新“1+N”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流程工作路径,扩充城市更新的政策“工具箱”。

1.制定配套政策

2022年以来,相继出台了《西安市城市更新基金设立方案》(市财函〔2022〕792号),《城市更新片区(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工作程序(试行)》(市更新组发〔2022〕1号),《西安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指南(试行)》(市建发〔2021〕181号),《关于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2〕7号),《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办法(修订)》(市金融发〔2022〕30号),《关于推进城市更新片区文物手续办理的通知》(市文物发〔2022〕262号)等金融财税、既有建筑消防审验、企业参与、文物手续办理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

2.研究探索融资保障方式。

(1)银行融资保障方式

正在积极推进取得四证安置房项目的融资。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出台《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城中村改造贷款原则上不得用于净地供应前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环节。”限定了商业银行为安置房建设提供相关融资。为了打通堵点,经过与多家银行机构进行座谈,拟采用“特别房票”方式开展融资试点。银行机构可为这类具有流通属性的安置房进行贷款支持,按照安置房建设节点支付贷款资金,依据建成、交付、回迁等节点制定还款计划,满足银行风险防控制度及监管要求。

(2)安置房代建保障方式

对于手续正在办理未取得四证,且经测算二级土地出让返还款可以覆盖安置房建设资金的项目,由于目前各类银行暂时不予贷款支持,拟建议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央企、国企等)代建安置房。双方协商合理利润,代建资金支付来源为二级土地出让返还款。

(3)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对于部分手续不全、安置房建设长期停滞的项目,且经测算二级土地出让返还款无法覆盖安置房建设资金,拟建议启动不良资产处置。按照相关流程,对项目开展审计,结合项目成本核算和清资核产的标准,剔除不合理的项目支出,明确项目当前资产价值。最终将项目推介给资产处置公司,由接盘公司注入资金后继续推动安置房建设。经与中国信达对接,探索资产处置方式。满足相关条件后可开展资产处置工作,争取安置房后续建设资金。

(二)对提案建议“科学分类精准施策”采纳

《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明确指出“城市更新工作应当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延续历史文化传承,推进城市持续有机更新,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对用地效率低、人居环境差、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等区域,采取局部修缮加固、功能转换、质量提升、建筑节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式进行整治提升。”

城市更新实践工作中,我市积极探索可持续城市更新方式。优先保护历史文化,引领文化传承复兴,实施了易俗社等多个历史文化传承片区(项目),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强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实施或储备了幸福林带片区、大庆智路片区等多个生态修复片区,通过绿道、绿廊建设,探索绿色发展;大力提倡微更新、微改造,鼓励采取“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老校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实施了老菜场、碑林数字文化创新中心(星光德必易园)、财大创新创业园(翠华里)等多个“接地气、有烟火气”的项目。

(三)对提案建议“加强区域协作”。“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坚持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建立“发现问题—整改优化—巩固提升”机制,因涉及市级多个部门相关职能职责,我们将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议事平台,积极推进城市更新“1+N”配套政策制定,加快整合完善形成相关政策,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近期,我市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积极申报了试点,已通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部竞争性评评审,5月31日的《2024年城市更新行支评审结果公示》西安市入选其中。

非常感谢贵盟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没有全面实现百姓期盼,也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把我市建设成美丽宜居宜业之城而奋斗!

专此复函。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汪海龙 电话:1582967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