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审计局《审计报告(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市审责报〔2022〕16号)及《审计决定书》(市审责决〔2022〕7号)整改要求,我中心对照审计指出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审计局对我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指出审计问题并提出3方面审计建议。我中心全部采纳,修订相关制度1项。截至2022年10月28日,已完成全部审计整改事项,整改完成率达100%。
二、具体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开展预算编报培训,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完整编报当年收入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进行账务调整,将未编报预算存量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方面
1.“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检查核对有关账目,调整会计分录一张。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项目支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确保每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符合要求;严格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全覆盖,数据准确、结果客观。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预算支出审批,按照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存量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将存量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编制采购预算而实施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采购管理,修订完善《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整改结果:已完成。
特此公告。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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