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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xascgb.com)下载。联系单位: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电话:029-83647822、029-826212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容建设,强化日常运维,做好督促整改,扎实推进网站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公信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扩大主动公开范围。2021年,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规定3件,发布公示公告2条,在线征集8条,主动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为政策出台提供决策依据;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2条,及时公布《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及公开报表》和《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说明》等重要财务信息;公开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条,发布市、区两级有关城棚改工作的原创信息共计15条,在西安日报等媒体刊发原创稿件11篇,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市的改造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9件,均已按规定答复完毕。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理。全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牵头负责领导和责任处室,加强分工协作,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环节流程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信访维稳处牵头负责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各处室负责政府信息拟定和初步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年度报告、统计报告等机制,做好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努力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加强日常巡检监测,持续优化完善网站布局,收集各处室对官网建设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技术人员优化官网服务,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了解和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信访维稳处处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将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21年安排4.5万元用于网站维护。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度》等5项保障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3

0

0

0

0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32

3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6

0

0

0

0

0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2

3

0

0

0

0

1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在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做了一些推进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不够大,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内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22年,一方面将努力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推进,围绕人民需要,丰富公开内容,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另一方面将全面加强平台建设水平,提升信息管理质量,发挥好发布、互动、服务三大功能,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