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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xascgb.com)下载。联系单位: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电话:029-83647822、029-826212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保障,畅通主动公开途径,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扩大主动公开范围。2020年,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规定 2件,发布公示公告14条,在线征集3条,主动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为政策出台提供决策依据;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2条,及时公布《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及公开报表》和《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说明》等重要财务信息;公开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条,发布市、区两级有关城棚改工作的原创信息共计156条,在西安日报等媒体刊发原创稿件12篇,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市的改造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9件,均已按规定答复完毕。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理。全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信访维稳处牵头负责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各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拟定和初步审核工作。网站发布的文件和通知公告在制定时均需先拟定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在执行完签发流程后再由专人上传至网站相应栏目发布。对投诉咨询建议等栏目的信息全部纳入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集中管理,实现了由系统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转办、统一反馈,网站实用性显著提升。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处室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发布与审核程序,完善信息检索功能,配合完成网站域名清理工作,依托技术手段,定期对网站错别字、敏感字、错链、隐私等信息进行自查,切实做好网站安全防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信访维稳处处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将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20年安排4.5万元用于网站维护。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度》等5项保障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5

5

规范性文件

0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79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7

2

0

0

0

0

1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90

2

0

0

0

0

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7

0

0

0

0

0

8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7

2

0

0

0

0

1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在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做了一些推进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查征集滞后、主动公开范围不广等问题。

2021年,一方面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覆盖面,以处室负责同志为重点目标,力争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另一方面针对近两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总结,明确处室公开内容及时限,督促各处室在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上下功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