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省、市等有关规定要求,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xascgb.com)下载。联系单位: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电话:029-6132853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5 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严格审签程序,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72条。全年办理“12345”市民热线42件,办结率为100%,确保承办工单回访群众做到全部满意。2025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公开发布人大建议1条。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2024年结转11件,共计办理64件,结转至2026年0件,均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三审三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机制。对上传信息严格审核,按要求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保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运行高效。通过健全信息发布前审查机制,切实防范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的外泄,确保政府网站平稳有序运行。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中心领导分工,及时调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日常维护。中心门户网站已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定期对网站系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门户网站运行绝对安全。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全年排查网络安全风险7次,组织网络安全和网站攻防应急演练2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1

0

0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63

1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门户网站各版块更新频率质量不均衡、版块设置还需优化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前沿阵地作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