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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省、市等有关规定要求,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xascgb.com)下载。联系单位: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电话:029-836478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61条。全年办理“12345”市民热线99件,办结率为100%,确保承办工单回访群众做到全部满意,有效化解城棚改项目各类积案。202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规范答复时限、答复内容,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质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件,2023年结转5件,2024年办理113件,结转至2025年11件,均已在时限内按规定答复完毕。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发布方面,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审核排查表述错误的工作信息,始终做到严格把关、更新及时,确保政府网站的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202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网站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发布的工作信息未发生违规发布信息和失、泄密的现象。

(四)平台建设

结合中心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了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日常维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网站系统进行安全检测,降低安全风险,顺利完成了等级测评工作。借力“融媒体”等专业机构,在西安发布APP发布关于西安市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等宣传视频10个,进一步提高了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成果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确定专人管理,严格落实7×24小时实时监测机制,全年排查网络安全风险3次,组织网络安全和网站攻防应急演练2次。确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8

1

0

0

0

0

1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

(一)予以公开

46

1

0

0

0

0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0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12

1

0

0

0

0

1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0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民互动,但由于受工作职能影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方面还比较少。

在下一步工作中,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要求,在做好网站安全防护的同时,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