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有关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市城改办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8]37号)及市电子政务网络中心要求,为做好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贺登峰。
(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主任:李东平;
成员:屠阿略、姜恒、姚毅、杨萍、刘曼、王维朴、陈琳、彭佳、张继红、彭振川。
(三)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具体承办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和更新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3、编制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l、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1、办公室有关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期限、工作机构、联系电话、有关法规,以及申请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3、有关公开信息征集、咨询等工作的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及程序;
4、对社会提供我办利用服务的工作制度、程序、收费标准、依据、工作地点和联系电话;
5、办公室的机构设置、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主要领导的职责及调整变动情况;
6、干部任前公示;
7、办公室财政预算;
8、经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研究并经领导小组审批应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在中国西安政府网上公开;在西安市城改办信息网上公开;
(二)在新闻报道上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一)本制度已明确公开信息的信息公开程序:
1、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搜集的或有关处室提供的拟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2、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将同意公开的信息上传到市政府网站;
3、信息公开办公室做好相关登记,并将有关审批程序资料及公开内容资料整理归档。
(二)本制度来明确公开信息的信息公开程序:
1、信息公开办公室研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
2、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
(三)研究某信息是否公开的依据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发[2008]37号)。
五、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政府信息,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需要,是我办机关各处室的重要职责、义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各处室要依据本制度及对向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拟公开信息,及时答复信息公开办公室收集的需要答复的事项。
(三)信息公开办公室要依据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总结经验,做好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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