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办公地点将于11月下旬搬迁至新址(长安国金中心集中办公区,位于凤城九路与朱宏路交界处,我中心位于北楼五层),通过聘请相关技术公司保障我中心搬迁至新址后办公电脑和打印机正常投入使用,避免影响整体办公效率。为保证该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搬迁办公电脑等设备网络调试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006
三、采购人: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四、内容和要求:
(1)办公电脑网络配置:88台办公电脑(台式机75台、笔记本电脑13台)和18台打印机网络线路测试、IP地址配置、办公电脑上网测试、IP地址归档记录等;
(2)办公电脑打印机驱动安装及配置:55台办公电脑打印机驱动安装及测试;
(3)新增网络跳线:88台办公电脑(台式机75台、笔记本电脑13台)和18台打印机配套的6类网络跳线连接。
预期目标:保障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搬迁至新址后办公电脑和打印机正常运行。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1.28万元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银行转账,服务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100%。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十、供应商报名:
(一)报名时请提供单位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二)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11月17日18时前)将以上相关资料报送我中心政策研究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及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地址:未央区凤城八路西北国金中心E座8层
联系人:陈晓冬 联系方式:029-82621209
十二、具体报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919号